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拍賣須知
接受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將于2019年5月9日上午9時在本公司會議室對位于南充市順慶區儀鳳街180號非住宅、順慶駐春巷39號住宅、嘉陵區陳壽路401號、學府路129號、嘉陵區李渡鎮商業街、高坪區東觀鎮新順街、正南街等7套房地產進行公開拍賣。
為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會秩序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拍賣會順利進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拍賣監督管理辦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慣例制定本《拍賣須知》。凡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競買人和相關當事人必須仔細閱讀、全面理解本須知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并按本拍賣須知的各條款內容遵照執行。
第一部分 拍賣規則
第一條:本拍賣公司(以下簡稱:拍賣人)在組織拍賣活動期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條:競買人須是合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競買人參與拍賣會應在拍賣公告公布的期限內親自查閱標的資料、查驗標的實物、繳納競買保證金并到我司指定地點報名、登記、確認競買資格后,方能成為我司認可的正式競買人。競買人若委托競買,應向拍賣人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第三條:參與現場競價的競買人,至少應提前30分鐘憑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憑證、本人身份證及其他有效手續到達拍賣會場,由拍賣人審核后領取競價號牌,遲到及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競買資格,損失自負。競價號牌是競買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標志,競買人應對競價號牌妥善管理,離場時交回拍賣人,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該號牌競買人承擔。
第四條:拍賣標的以現狀(包括實物現狀、法律現狀)進行拍賣,拍賣人和委托人聲明對拍賣標的瑕疵不承擔擔保責任,拍賣人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代表拍賣人對標的所作任何擔保和承諾,所有競買人在拍賣會前必須認真咨詢、了解標的現狀及可能存在的品質問題和可能承擔的其他責任,拍后無悔。
在拍賣會前,競買人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人了解拍賣標的的全部狀況(包括但不限于拍賣標的的權屬、環境、用途、性質、結構、規模、質量、數量、外形、購置時間、維護狀況、面積、物權、界限、相鄰關系、相關圖紙等)以及可能承擔的一切稅、費及其他費用,實地查驗標的和查閱相關資料,并到相關部門查詢核實和咨詢國家政策,從而決定自己是否參拍及其愿承受競買的價位。競買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表明已經完全了解并認可拍賣標的全部狀況(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賣成交后不享有瑕疵請求權,競買人對自己的競買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拍賣方式(含優先購買權人的操作程序)和起拍價及舉牌加價幅度由拍賣師于拍賣會當場宣布,拍賣活動由競買人公平競爭、公開叫價,實行“價高者得”,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拍賣師有權根據現場情況調整加價幅度,競買人低于拍賣師宣布的加價幅度應價無效,多加不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五十條之規定,設有保留價拍賣的,最高應價未達保留價拍賣師無權落槌成交,將作流拍或拍賣暫停處理。
第六條:競買人成功競得標的后成為買受人,買受人應當按約定付清拍賣成交款和拍賣傭金至拍賣人指定賬戶。買受人不得反悔,否則,該買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拍賣行業慣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拍賣標的如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除支付原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拍賣傭金外,無權再次參加競買,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額、費用損失以及因原買受人違約而重新拍賣導致債權延遲履行期間的滯納金等全部費用概由原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未競得標的的競買人,其競買保證金在本場拍賣會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不計利息。
第八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按《拍賣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拍賣標的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即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若因買受人未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買受人承擔。
第九條:根據《拍賣法》第二十九條和《拍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委托人有權在拍賣會開始前依法撤回拍賣標的或延期、中止、終止拍賣,或因拍賣人對拍品的歸屬、真實性有異議或第三人對拍品的歸屬持有異議或者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如期進行拍賣會時,本公司將及時通知競買人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人的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息)。競買人應對此理解和支持,不得以此為由向委托人及拍賣人追索賠償。
第十條:競買人及其陪同人員必須遵守拍賣會場紀律,不得高聲喧嘩、妨礙拍賣師進行正常的拍賣工作,不得阻撓、強迫其他競買人競價,不得有惡意串標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所有串標人的競買保證金全作違約金處理,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處最高應價(流拍將以拍賣保留價為準)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拍賣資料如有修正或補充,拍賣人和委托方有權在拍賣會競價前書面通知競買人或在拍賣會上由拍賣人、委托方和產權方當場補充說明。競買人對修正或補充內容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可依法要求補充方合理解釋,并根據修正或補充的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競買,凡參與競買均視為已接受此修正或補充;若放棄競買,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委托方、拍賣人或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三條:相關名詞釋義:
(一)“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二)“拍賣人”在本拍賣文件中特指“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三)“競買人”指在拍賣人舉辦的拍賣會自愿參加拍賣標的競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在拍賣公司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律、法規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有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或資格。本須知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文義特殊需要,競買人均包括競買人的代理人;
(四)“買受人”指在拍賣公司舉辦的拍賣會上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五)“委托人”指委托拍賣人拍賣本文件規定范圍內的物品或財產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文件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文義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六)“拍賣標的”指委托人交予拍賣公司供拍賣活動拍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利;
(七)“參考價”指在拍賣公告、拍賣標的圖錄或其他介紹說明文字中標明的拍賣標的估計售價。參考價在拍賣會前較早時間估定,并非確定之售價,故有可能調整,僅有參考之意;
(八)“起拍價”指拍賣師就某一標的開始拍賣時第一次報出的價格;
(九)“保留價”俗稱“底價”指委托人提出并確定的拍賣標的最低售價;
(十)“成交價”指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方式將拍賣標的售予買受人的價格。
第二部分 注意事項
第一條: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19年5月9日上午9時
2、拍賣會地點:南充市順慶區金泉路253號西河明珠1幢12層5號
3、拍賣時間、地點變更事宜:若拍賣時間或拍賣會舉行地點有變,本公司將電話通知所有報名競買人及相關單位。
第二條:報名時間、地點及電話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30 日起至5月8日18時。
2、報名地點:南充市順慶區金泉路253號西河明珠1幢12層5號。
3、聯系電話:0817-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18990825052
第三條:報名條件
1、申請競買人條件: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可。
2、申請競買人須提供資料:(1) 自然人競買須提供身份證和相應保證金繳款憑證。若競買人不能親自參加拍賣,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雙方簽字蓋章(捺手?。?、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2)單位或團體須提供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第四條:競買保證金及拍賣成交款繳納賬戶
收款人名稱: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行: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4859 0110 0001 53565
競買人只能參與其在報名時登記在《競買協議書》中擬競拍標的競價,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應與擬競拍的標的保證金對應一致。若競買不成功3個工作日內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手續(不計息)。
第五條:拍賣標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會舉行前標的物原址現場展示。
第六條:拍賣方式:本次拍賣按標的物現狀實行有底價增價拍賣方式,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買受人(即最高應價須達到或者超過底價方可成交,不到底價不予成交)。含有優先購權人參與競拍的拍賣標的主持操作程序,以拍賣師現場解釋為準。
第七條:拍賣標的清單
序號 |
標的名稱及位置 |
建筑面積(㎡) |
分攤占地(㎡) |
起拍價 (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1 |
順慶區儀鳳街180號、儀鳳街180號4單元底樓商業房 |
332.3 |
36.55 |
1088 |
100 |
2 |
嘉陵區陳壽路401號2幢2單元7層2號住宅 |
125.08 |
17.89 |
38.8 |
10 |
3 |
嘉陵區李渡鎮商業街1幢6層603號住宅 |
122.35 |
18.28 |
17.5 |
5 |
4 |
高坪區東觀鎮正南街商業小區2幢1單元3層1號住宅 |
104.05 |
4.56 |
18.8 |
5 |
5 |
高坪區東觀鎮新順街2單元6層住宅 |
102 |
21.80 |
18 |
5 |
6 |
順慶區駐春巷39號2幢1單元4層1號住宅 |
165.64 |
21.37 |
51.1 |
10 |
7 |
嘉陵區學府路129號6幢1單元6層6-7號住宅 |
83.42 |
10.26 |
27.2 |
5 |
第八條:拍賣標的概況簡介
(一)標的一,順慶區儀鳳街180號及4單元底層房地產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順慶區儀鳳街180號房地產原為蒲林所有、儀鳳街180號4單元底樓房地產原為彭碧珍所有,于2016年12月16日經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裁定將上述房地產以資抵債轉移給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所有,目前未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提供有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2016)川1304執458號之二《執行裁定書》、南房權證南監字第00009083號、第00009084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充市國用(二000)字第013972號、第013973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房屋設計用途均為非住宅,產權建筑面積分別為儀鳳街180號71.03平方米、儀鳳街180號4單元底樓261.27平方米;分攤占地均為國有劃撥商業用地,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分別為7.81平方米、28.74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順慶區儀鳳街180號及4單元底層。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儀鳳街與吉隆街交匯地段“宏發燈具城”(現儀鳳街73、75號),臨儀鳳街,周邊分布有吉慶巷、濱江中路、楊家巷、人民中路、模范街等主要交通要道,鄰近國美電器城、儀鳳街幼兒園、吉慶巷小學、濱江車站、南充市第三人民醫院、麥格爾眼科醫院、市衛生防疫站老辦公區、商業步行街等。該區域交通便利、市政設施齊全、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較繁華。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建成于2000年左右,該幢樓宇共9層、拍賣標的所在第1層,兩間門面開間約11米、進深約26米、層高約4米,局部異型,通水電,現承租人對室內外進行了裝飾裝修,維護狀況較好。
4、 使用狀況:本次拍賣標的已對外出租,現為“宏發燈具城”,租賃期限至2020年5月9日止,年租金18萬元,按年度支付。
(二)標的二,嘉陵區陳壽路401號2幢2單元7層2號住宅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嘉陵區陳壽路401號2幢2單元7層2號住宅原為段順平、宮文月共同所有, 2017年7月19日經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裁定將上述房地產以資抵債轉移給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坪支行所有,目前未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提供有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2015)高坪執字第303-1號《執行裁定書》、南房權證嘉字第00479098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充市國用(2012)第0019233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產權建筑面積為125.08平方米;分攤占地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出讓期限至2051年10月26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7.89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嘉陵區陳壽路401號2幢2單元7層2號,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西河橋頭陳壽路401號海洋房產“玉屏花園”小區內,不臨街,緊鄰玉屏公園,周邊分布有陳壽路、濱河路等主要交通要道、明州太陽城小區、萬國電影城,該區域交通便利、市政設施齊全、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環境一般。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6年建成,該幢樓宇共7層,拍賣標的所在第7層,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衛成套住宅,通水電氣,室內簡易裝修,局部滲漏,維護狀況較差。
4、 使用狀況:空置。
(三)標的三,嘉陵區李渡鎮商業街1幢6層603號住宅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嘉陵區李渡鎮商業街1幢6層603號住宅原為屈曉華單獨所有, 2018年5月18日經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裁定將上述房地產以資抵債轉移給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所有,目前未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提供有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2017)川1304執337號之二《執行裁定書》、南房權證嘉字第00443322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市嘉國用(2011)第01105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產權建筑面積為122.35平方米;分攤占地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出讓期限至2078年6月23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8.28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商業街1幢6層603號,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工作人員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商業街與向陽南街和向陽西街交匯地段、所在樓宇臨商業街,周邊分布有團結中路、李龍路、向陽街等主要交通要道和深圳市海信電器、百得廚衛、兄弟不銹鋼裝飾、萬和電器等商城及嘉峰花園小區,該區域交通便利、城鎮基礎設施、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環境較差。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11年建成,該幢樓宇共7層,拍賣標的所在第6層,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衛成套住宅,通水電氣,室內簡單裝修,維護狀況較好。
4、 使用狀況:空置。
(四)標的四,高坪區東觀鎮正南街商業小區2幢1單元3層1號住宅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高坪區東觀鎮正南街商業小區2幢1單元3層1號住宅原為劉飛躍、韓淑容共同所有, 2017年11月2日經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裁定將上述房地產以資抵債轉移給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樂支行所有,目前未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提供有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2017) 川1303執226號之二《執行裁定書》、南房權證高字第00145005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高國用(2011)第02890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產權建筑面積為104.05平方米;分攤占地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出讓期限至2081年10月18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為4.56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高坪區東觀鎮正南街商業小區2幢1單元3層1號,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工作人員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商業街2號“商業小區”2幢3層,緊鄰東觀農貿市場,周邊分布有花園路、市場口街、新順街、東觀寺街等交通要道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電信營業廳、鴻運來購物中心、潔欣招待所、東觀鎮人民政府,該區域交通便利,城鎮設施、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較好,商業環境較繁華。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9年建成左右,該幢樓宇共5層,拍賣標的所在第3層,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衛成套住宅,通水電氣,簡單裝修,采光較差,維護狀況一般。
4、 使用狀況:空置。
(五)標的五,高坪區東觀鎮新順街2單元6層住宅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高坪區東觀鎮新順街2單元6層住宅原為唐小紅私人所有, 2018年8月21日經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裁定將上述房地產以資抵債轉移給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坪支行所有,目前未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提供有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2018)川1303執恢207號之一《執行裁定書》、南房權證南監字第00081123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高國用(2008)第00475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產權建筑面積為102平方米;分攤占地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出讓期限至2070年9月6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為21.80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高坪區東觀鎮新順街2單元6層,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新順街54號院(入口在美的電器商鋪側),不臨街,鄰近新順街、商業街、新華街、老官灘支部委員會、東觀信用社、仁愛醫院、東觀鎮人民政府街,該區域交通便利,城鎮設施、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較好,商業環境一般。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0年建成,該幢樓宇共6層,拍賣標的所在第6層,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衛成套住宅,通水電氣,簡單裝修,局部滲漏,維護狀況較差。
4、 使用狀況:空置。
(六)標的六,順慶區駐春巷39號2幢1單元4層1號住宅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順慶區駐春巷39號2幢1單元4層1號住宅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坪支行單獨所有,持有川(2016)南充市不動產權第0009995號《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產權建筑面積為165.64平方米,分攤占地為國有出讓城鎮住宅用地,出讓期限至2071年12月29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4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順慶區駐春巷39號2幢1單元4層1號,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駐春巷39號小區院內,不臨街,周邊分布有駐春巷、駐春路、常青路、玉帶北路等主要交通要道和南充女子醫院、西麗花園小區、明源花園小區、市物質局、市商務局,該區域交通便利、市政設施齊全、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環境一般。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2年建成,該幢樓宇共8層,拍賣標的所在第4層,為四室兩廳一廚一衛錯層式成套住宅,通水電氣,室內進行了裝飾裝修,維護狀況一般。
4、 使用狀況:由于原債務人未聯系上,目前該房屋室內仍存放原債務人所屬家具和生活用品,拍賣成交后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與原債務人協商房屋移交和室內家具及生活用品處置方式,拍賣人和委托方不承擔資產移交和室內家具及生活用品安置責任。
(七)標的七,嘉陵區學府路129號6幢1單元6層6-7號住宅概況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嘉陵區學府路129號6幢1單元6層6-7號住宅原為高茂英單獨所有, 2017年12月7日經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裁定將上述房地產以資抵債轉移給南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慶支行所有,目前未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提供有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2015)順慶執字第2279號之二《執行裁定書》、南房權證嘉字第00387385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充市國用(2010)第009774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房屋設計用途為住宅,產權建筑面積為83.42平方米;分攤占地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出讓期限至2071年1月3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0.26平方米。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境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嘉陵區學府路129號6幢1單元6層6-7號,經現場查看和委托方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嘉陵區學府路129號小區院內,不臨街,鄰近濱江南路、學府路、樹人路、紫府路、南高嘉陵校區、嘉陵環保局,該區域交通便利、市政設施齊全、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環境一般。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6年建成,該幢樓宇共15層,拍賣標的所在第6層,為兩室一廳一廚一衛成套住宅,通水電氣。
4、 使用狀況:由于原債務人高茂英未聯系上,目前該房屋室內仍存放原產權人所屬家具和生活用品,拍賣成交后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與原債務人協商房屋移交和室內家具及生活用品處置方式,拍賣人和委托方不承擔資產移交和室內家具及生活用品安置責任。若因原產權人其他債權人追債導致資產移交、過戶出現障礙,委托方和拍賣人仍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有關事項
1、本次拍賣是以標的物現狀進行拍賣,拍賣人在拍賣資料中有關拍賣標的產權性質、位置、面積、用途、界線、平面圖等內容是以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為依據,最終以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登記內為準。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若發現所購標的實際內容與本公司提供的拍賣資料內容不一致(包括建筑面積可能出現較大差距),均不影響本次拍賣成交結果,成交價款均不實行多退少補。
2、成交價款支付時間及方式:買受人應在拍賣會結束7日內付清全部成交款項至拍賣人指定賬戶。
3、產權過戶: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180日內,由委托方提供產權過戶相關手續,協助買受人辦理產權過戶;在辦理產權過戶和資產移交過程中,買賣雙方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兩次交易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所欠物管、水電等費用)概由買受人承擔。
4、拍賣標的移交:除駐春巷和學府路住宅外,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30日內由委托方負責向買受人辦理實物資產移交。
5、本次拍賣標的所涉其他事項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處理。
第三部分 特別說明
第一條:本拍賣須知所載拍賣標的的數據及相關內容來源于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本公司已對本次拍賣標的的相關事項及瑕疵作了告知和聲明,但不排除該標的有本公司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申請競買人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因素。
第三條:請競買人仔細閱讀本《拍賣須知》,確認已充分知曉并全面理解本須知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及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若有疑慮及相關問題,請在拍賣會上向委托方和拍賣師提出,若對拍賣師和委托方的相關解答仍有疑慮或不滿意的競買人,有權放棄競買。一旦參與競價,其無論是否提問,拍賣人和委托方均視為其已接受拍賣標的全部現狀、《拍賣須知》全部條款以及拍賣方和委托方的所有解答或告知。
第四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與委托人和其他人在《拍賣須知》內容以外另行約定而產生的后果與拍賣人無關。
第五條:在簽定《拍賣成交確認書》后,買受人如需部分或整體轉讓該標的以及變更買受人名稱,拍賣人不提供相應變更手續。
第六條:本《拍賣須知》是對本次拍賣活動的約定,拍賣成交后是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本《拍賣須知》共12頁,僅拍賣師和委托方有權在拍賣會上按“第一部分《拍賣規則》第十一條”進行修正或補充,其他涂改無效。
第八條:本次拍賣活動在本《拍賣須知》中未約定的其他事項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九條:所有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時均應領取本《拍賣須知》相同形式和內容的副本一份。
第十條:凡同意并愿遵守本《拍賣須知》各條款內容的競買人,請于拍賣會當日在《競買人名單》上簽字確認;在本《競買人名單》上簽名或蓋章確認后,則視為對本《拍賣須知》全部內容的同意并愿意遵守。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競買人聲明及承諾
我(單位)鄭重聲明并承諾:我(單位)作為本次競買人,在報名前已對標的進行了現場查驗和充分了解,知曉標的全部狀況,已向相關單位和部門進行了政策咨詢及標的法律關系查詢,已清楚本次拍賣活動本人的權利和義務;在拍賣人報名處領取了相同內容和形式的《拍賣須知》副本一份及相關附件?!杜馁u須知》對競買人行為和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我(單位)已認真閱讀,理解本《拍賣須知》所涉的全部內容及法律含義,知曉成交后是《拍賣成交確認書》的組成部分,委托人和拍賣人對標的及拍賣事項已進行了告知義務。我(單位)在《拍賣會競買人名單》簽字確認后,表示愿意遵守本場拍賣會《拍賣須知》所有條款,并接受本次拍賣標的現狀及所有瑕疵,競得后不享有瑕疵請求權。